评审的,由申报人提交1-2篇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由同行专家主持进行论文答辩,此项工作由省社科院职改办组织。第二十一条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履职年限的,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对符合下列1-4款之一和第5款者可破格评聘相应研究职务。1、在完成高难度研究任务中,担任主要负责人,做出重要成绩者;2、在学科建设、基础理论研究中,有重大理论突破者;3、完成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科研成果,并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被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为学术带头人者;4、研究成果被省领导机关采用,转化为方针、政策或工作指导意见,并在实践中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推荐助理研究员,必须公开发表学术成果20万字以上,其中在二级一类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文章;推荐副研究员,必须公开发表学术成果40万字以上,其中在一级二类以上或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文章或15万字以上个人学术专著1部:;推荐研究员,必须公开发表学术成果60万字以上,其中在一级二类以上刊物或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文章,且有15万字以上的个人学术专著。具体推荐评审办法,按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对外语水平,按省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50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推荐高、中职职务评审的,必须取得全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第二十四条社会科学研究单位中从事科研管理人员,原已取得研究职务,现仍从事一定的科研工作和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符合相应任职条件者,也可在单位的岗位限额内评聘研究职务。第二十五条取得某一社科研究职务资格但经所在单位确定属超出本单位本职务结构比的人员暂不聘任,也暂不兑现该职务的待逼;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未被聘任某专业职务的,也暂不兑现某专业职务的待遇。八、附则第二十六条实施意见由省人事厅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按职责负责解释,以上实施意见如与省里有关文件冲突时,按省的规定办理。附:社科研究人员各级职务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