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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10S检查及考核规定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95KB

文档介绍
用完后及时归位,不得乱丢乱放Р扣10元/次Р113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Р扣20元/次Р114Р服务Р主动沟通,主动服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不影响下序工作Р执行相关考核Р115Р满意Р工作输出及时、符合公司和标准要求,无差错、疏漏Р执行相关考核Р监督考核与激励:Р4.5.1管理层问题考核到部门月度考核成绩。Р4.5.2执行层问题由本部门提报处理意见,属于新问题首次出现可列为整改项,其余情况必须扣款,同一个问题第二周仍然存在者(解决困难并在第一次查出后及时反馈者除外)加倍处理。每周三之前将上周查出问题的书面处理意见抄送至质量体系部、综合部(综合部做工资时兑现)、总经办(考核项在月度考核成绩中兑现),责任部门无相关制度依据不处理或避重就轻处理时,每个问题扣0.2分/次。Р4.5.3对公司领导查出曝光的问题,一律考核到部门月度考核成绩,每个问题扣0.2分/次。Р4.5.4对以上未列出的问题,有制度的执行制度,无制度的首次整改,以后出现按相关、相近制度处理。Р4.5.5对检举、制止典型问题,且有部门主管、副总或总经理签字的先进事迹材料者,给予通报奖励20-100元/次(每月不多于2人)。Р4.5.6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处理等现场管理事项,由责任部门负责现场管控,质量部监督检查考核,总经办稽核。考核激励标准不一致时,执行《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定》。Р4.5.7服务、满意项,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保证,各下序部门负责监督考核。Р纠正与预防:Р各相关责任部门对本部门不符合情况制定措施积极整改,同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现象的出现。执行存在异常时应及时向总经办反馈,严重分歧时可向公司领导申诉。Р4.7发放范围:总经办、质量部、生产部、物流部、综合部、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Р4.8本考核办法由总经办起草/编制/修订/解释。Р4.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Р5、相关文件及表单:无Р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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