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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历史学课渗透法制教育教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说明人脑对于自然的认识产生了飞跃)РB.婚姻关系变化:群婚→血族群婚。(以古代希腊崇拜大地女神该亚的传说为例,说明当时人类社会的婚姻关系是不论行辈的,尚处于群婚阶段。后来随着人们认识到近亲繁衍的害处,对于婚姻关系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逐步从群婚发展到血族群婚[在同一族群内,辈分不同,限制通婚;同辈之间通婚则不受限制]。这种婚姻制度使得比较固定的血缘集团形成,氏族产生。)Р(它是原始人类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基本单位,使得人类具备了远比动物高级的理智性和社会性,既避免了近亲通婚对人类素质的危害作用,也增进了人们之间的凝聚力,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Р母系氏族---采集、渔猎为主,农、牧、手工业大分工---妇女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Р父系氏族---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发展,商品生产出现---男子开始支配社会РA.时间:父系氏族晚期Р2、在怎样批驳种族优劣论中渗透人权法制知识:Р人种属于自然范畴,绝无优劣之分,种族主义者的种族优越论是站不住脚的。Р3、在阐述氏族社会的产生有什么作用时强调Р不准近亲通婚的法律知识Р10、军队、监狱等机构的设置,证明奴隶社会的统治阶级是十分残暴的。为什么还说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是历史的进步?РB.过程: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出现剩余产品和家庭私有财产→奴隶和统治阶级产生→国家机构形成Р(原始社会时,虽然在血缘集团内部财产共有、集体生活、平等相处,但是那时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人们生活也极端艰苦;而且在不同的血缘集团之间,互相杀戮非常残酷和野蛮。奴隶社会的阶级分化则是生产力提高的结果。从整体上看,人们生活的物质来源大大地丰富了,精神上也逐步摆脱了蒙昧野蛮状态,跨入了文明时代的门槛,比原始社会进步得多。)Р从国家的建立中渗透国家主权的法律知识Р教学Р反思Р在学习人类的形成过程中使学生了解了人权、人于人之间的地位、婚姻和国家主权等法律知识,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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