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预算执行机制的创新以及对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全过程监督。预算单位用款必须遵循指标、计划以及支付的操作程序,并经财政部门严格把关,减少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四、进一步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建议 1.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将改革成果固化在法律层面。一是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操作办法。 2.统筹规划,全面实施,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改革范围。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实施,在增加改革部门的同时,还要继续深化和规范改革程序,扩大改革的资金范围,将预算单位各项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及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支付层次,将基层预算单位使用的各类财政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进一步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促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协调发展。一是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深化细化预算编制。二是推进投资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年度投资计划与年度财政预算的同步执行。三是加快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起所有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联网的实时资金汇划清算系统。 4.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扩展集中支付系统功能。在目前已建成的国库支付外围信息交换平台以及部门财政直接支付和用款计划网上申请、网上审核支付、网上信息反馈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系统网络覆盖范围,为财、税、库、行、部门的全面联网打下基础。实施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在与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联网后,要将财政核心业务信息与外网相隔离,提高系统安全管理水平。五、结束语总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通过该账户体系直接拨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解决了财政资金拨付环节过多的问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了资金监管,从制度上逐步解决了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规范了各单位的支出行为,加强了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