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Р 12Р 物资单台(套)设备或一个品种的材料,一次采购估计金额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由采购部划分采购界面,经监理总工程师及业主批准后,进行谈判采购,即在业主要求的或EPC总承包商推荐的经业主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内,通过谈判竞争的方式确定供货厂商。Р 进口物资单台(套)设备或一个品种的材料,一次采购估计金额低于15万美元的项目,由采购部划分采购界面,经监理总工程师及业主批准后,进行谈判采购,即在业主要求的或EPC总承包商推荐的经业主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内,通过谈判竞争的方式确定供货厂商。Р 2、紧急采购程序Р 紧急采购条件:Р 工程急需的物资材料。Р 采购周期长保证不了工期要求的物资。Р 施工中设计图纸提交延迟、设计变更造成设备/材料参数发生变化,且按正常采购程序保证不了工期要求的物资。Р 品种杂、批量少、非标准的物资。Р 四、物资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Р 1、为确保项目所用物资的质量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要求,避免由于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采购部将做好材料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检验和中间监制工作。Р 13Р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质量负责制。采购物资出现质量问题,应按照权责对应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采购物资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相关技术标准,实行标准化采购。Р 除公开招标或特殊原因外,供应商应从业主发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或由分包商推荐的经业主审批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取。物资采购合同,必须明确物资质量标准、要求,约定质量验收方法、质量责任的承担以及质量保证金。对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需要进行质量检验、进场复检的物资,由业主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并由签订采购合同单位向供应商索赔。Р 对到现场验收或复检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入库和使用,由项目部或采购分包商组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采取现场修复、更换等有效措施,确保产品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