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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小学教育基金实施方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82KB

文档介绍
每生为 200 元∕学期; 定级为困难学生: 每生为 300 元∕学期;定级为特别困难学生: 每生为 500 元∕学期。第五章:资助监督及处罚第十五条: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第十六条: 学校将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监督, 如出现异常, 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2 、贫困生若一学期有 2 门以上课程(包括 2 门)不及格的,取消资助资格,当年不享受贫困生一切待遇,以后有明显进步的,经严格审核,可以恢复其待遇。 3、学生在申报特困生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者, 一经查实, 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取消资助资格, 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4、连续享受过两年以上, 家庭不是非常困难的。 5、确定为贫困生, 在资金发放之前已辍学或转学的, 不享受补助待遇。第十七条:活动要求: 1、此项资助活动为每学期一次。全校每位教师对本项活动要充分重视,尽我所能,以身作责,身先垂范,大局为重,要确保此项活动有序的运作。 2 、积极、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救助贫困生”宣传工作,增强透明度,活动的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做到开始有计划,结束有总结。附表 1: 龙王岭小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南中小学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学前户口□城镇□农村家庭人口数毕业学校个人特长孤残□是□否单亲□是□否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是□否家庭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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