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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集水小学基金奖励实施方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99KB

文档介绍
、基金管理办法 1. 在景泰县信用社设立师生奖励基金储蓄帐户; 2. 成立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接受、管理本资金; 3. 成立基金监管领导小组, 负责监督管理本资金的接受和使用; 4. 定期向本校师生和社区公示基金捐赠和使用情况。三、组织机构 1. 师生奖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王明庆(电话: 18794327986 ) 成员:王新玉李顺义 2. 基金监管领导小组组长:李树荣成员:张茂梅薛文马颖高月盈四、资金分配 1. 资助贫困学生 2. 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每学期学区统考中年级前三名) 3. 优秀班主任 4. 优秀教师 5. 对社会或学校有重大贡献者五、奖励办法和条件(一)奖学金奖给“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队干部”,以及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奖金额每人 50 元。(二)喜集水小学先进工作者每年年底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核, 对考核结果优秀者按 3 0% 比例授于“喜集水小学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发给 100 元奖金。(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每学年奖励一次, 从班级量化评分、考试成绩、常规检查等三个方面按 50% 、 40% 、 10% 的权重综合考核,按 25% 比例确定奖励对象。班级授于“先进班集体”称号, 班主任授于“优秀班主任”称号,并发给 100 元奖金。六、奖励资格的取消 1.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区或学校处分者; 2. 不愿意参加公益或志愿活动者; 3. 个人生活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者。七、颁奖时间奖项在每学年“六一”大会上表彰,发给证书、奖金。八、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王明庆副组长:李树荣成员: 王新玉李顺义张茂梅薛文马颖高月盈九、备注说明 1. 此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 本方案为草案, 现提请学区领导、老师和广大同学审议,如有不妥之处请谅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喜集水小学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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