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能够被收回。尽管大型国企占据了行业垄断地位,这一地位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行政性市场准入限制,而行业垄断因素所取得的业绩显然不应该采用市场化回报形式。矛盾的关键恰在于此,因为没有人能够去准确地估算一家国企的经营效益在多大程度上是源自于行政垄断所赐,又有多大程度是由于高管的勤勉。与此相对应的是, 2004 年, 在中国股票收益下跌了 21 %的情况下, 中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平均涨幅依然达到了 18.6 %,业绩下滑,薪酬反而上涨。对金融行业高管薪酬的批评,关键点在于中国金融行业是垄断性行业,效益不是纯能力、竞争力问题,而是由政府授权获得。也就是说,中国金融国企所取得的效益、盈利, 相当大因素是由于垄断背景下的“制度红利”, 而非其内在经营能力、竞争力的产物。因而金融国企利润不应悉数或大部分由高管们以“天价薪酬”瓜分,应该更多地上交国库,使全体国民受益。第三,国企高管盲目自定薪酬,监管缺失。当前国企负责人的薪酬标准,绝大多数是企业自己定,主管机构审批,其中的决定性意见出自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导致“打工者”为自己制定高薪酬并在公司内部获高票通过的怪现象。国企高管薪酬失控是分配不公的产物,本质上是国企高管利用监管缺失的自利行为结果。其发生机理是国企股东和管理层、或者是资产所有人和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出现信息不对称.国企高管人员漠视股东利益,利用权力为自己捞取优厚薪酬。监管缺失主要表现为中小股东在利益分配上没有发言权. 对高管缺乏科学透明的考核机制, 其薪酬不篇二:我国国企高管薪酬管理问题研究薪酬管理期中论文我国国企高管薪酬管理问题研究年级专业: 2012 级人力资源管理 3 班姓名:黄家宝目录摘要关键词第一章概念第二章我国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现状及问题第三章影响高管薪酬管理的因素有哪些第四章解决方案结束语参考文献学号: 201242101332 我国国企高管薪酬管理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