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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_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和记录表格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62 |  大小:108KB

文档介绍
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条件的首位,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购进药品。三、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等, 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可靠的药品。四、购进药品应尽可能签订含有规定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如购货合同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时,应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限。五、严格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 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法证照、生产批文、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包装、标签、说明书、物价批文等资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六、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 做好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 并做到票、帐、货相符。药品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 但不得少于三年。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一、为把好药品质量关, 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验收操作规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凭证等, 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三、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四、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五、验收进口药品, 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 进口药材应审核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六、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七、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 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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