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法务会计对人才培养体系的课程设置(共3278字)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59KB

文档介绍
科( 法务会计方向) 模式进行专业招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法务会计方向的毕业生大多从事会计职业, 从事法务会计工作的很少, 学生认为法律、会计两方面的知识都有所了解, 但都比较肤浅, 难以胜任法务会计职业的要求, 很难将其有效地结合应用。目前可行性较强、可供选择的培养模式主要有法务会计卓越人才实验班模式、会计学( 法务会计方向) 研究生培养模式、双学位模式以及法务会计职业培训模式等。法务会计卓越人才实验班模式,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实验班是学分制改革的实验田; 是复合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是学校优才优育创立品牌和精英教育的重要途径, 是学校单独组织的正式的专业方向教育, 将精简相关专业课程, 配置法务会计相关课程, 实行严格的淘汰机制。不是一个专业的培养, 是精英教育, 培养的高素质人才, 只有那些学有余力的同学, 感兴趣的同学, 才可以参加, 实施严格的淘汰制度。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研究生培养模式,可以以培养懂法律的会计人才为主要目标, 学习基本的会计学课程和法学课程, 考虑根据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内容设置课程, 要求学生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培养出的注册会计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可从事法务会计工作。双学位模式,法学或者会计学专业部分学生通过辅修第二专业( 辅修会计学或法学) 的方式进行培养, 毕业时授予法学和管理学两个学位, 但是主修一个专业。该模式若想达到预期的目标, 必须开设与法务会计相关核心课程, 比如法务会计基础、舞弊审计、经济案件侦查、法务会计鉴定等课程。法务会计职业培训模式, 开展面向法律工作者、会计审计税务工作者、企业管理者、各类商务调查公司工作者等在职人员的法务会计培训,对其进行直接或者间接地法务课程培训, 培训对象具备一定的法律或者会计以及财务基础和一定的实践经验等, 主要就其薄弱环节以及知识点进行专门的教育,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