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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质量管理办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59KB

文档介绍
以公布。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三十五条总部物采部组织对所属企业物资采购质量管— 18—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第三十六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采购物资质量监督规定》,对物资采购质量进行监督。第三十七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审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监察,由监察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 集团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 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较重的,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分: (一)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的; (二)采购未取得生产许可、强制认证、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的物资的; (三)未按驻厂监造目录规定实施驻厂监造的; (四)未按规定对入库物资进行检验,或检验失真、弄虚作假隐瞒产品质量缺陷的; (五)未按规定保管、装运物资,造成物资损坏或质量下降的; (六)未对发现的不合格物资做出有效处理的; (七) 对发生的采购物资质量问题、事故和纠纷隐瞒不报、谎报,干扰调查处理的;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19—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境外机构物资采购质量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四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录: 1. 物资采购重大质量问题报告单 2. 集团公司企业间物资采购质量纠纷处理单 3. 物资采购质量情况统计表— 20—附录 1物资采购重大质量问题报告单上报单位(盖章): 发生单位发生时间情节概述:( 包括具体时间、地点、涉及的物资品种和供应商、总采购数量、问题数量、质量问题内容、涉及的金额或直接经济损失、主要过程、社会负面影响等,可另附页) 处理情况:( 包括处理的相关单位、处理程序、主要处理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可另附页) 报告人: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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