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合同评审通过后, 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件和汇总后的评审意见送交财务部审核, 后分别报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查,最终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六) 如果合同文件未得到审核人或审批人同意, 则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审批(核) 意见继续完善合同内容, 并与合同对方进一步协商后形成修订后的合同文件, 再次报请审(核)批人审(核)批。(七) 审批人批准签订合同文件后,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依照经批准的合同文件与合同对方办理协商签约事宜。(八) 合同文件的审核、审查、审批详见《合同管理工作流程》。(九) 评审记录的保存。办公室负责保存书面的合同评审记录。(十)合同文件变更、解除的评审。发生合同条款变更( 如价格条款、支付条款、质量条款、工期条款、违约条款变更等)或解除时,应采用书面形式, 如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文件形式。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的评审程序参照合同评审程序执行。附件: 1 、合同评审流程图 2 、合同评审表附件 1: 合同评审流程图评审小组审核若审核未通过返回审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履行中发现条款欠妥附件 2: 承办部门选择合同标的物的合作者部门负责人评审小组总经理董事长调查拟签约对象的资信合同双方谈判协商条款初审审核复核审批拟定合同签订合同修改合同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评审表提审部门: 年月日合同类型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评审部门评审意见承办部门评审人: PMC 部评审人: 质量部评审人: 财务部评审人: 法务部评审人: : 销售部评审人: 工程部评审人: 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备注: 1 、合同金额在 5 万元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可以不走评审程序)。 2 、合同金额在 5— 10 万元,由各部门评审后分管副总审批, 总经理批准。 3、合同金额在 10 万以上,由分管副总召集各部门评审后, 总经理审批, 董事长批准; 4 、附合同、相关文件及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