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参照该国家标准实施。行政机关公文的基本格式有两种:一种是下行文格式,一种是上行文格式。此外还有三种特殊格式, 即信函式格式、命令格式和会议纪要格式。党的机关公文格式与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相比,区别主要表现在版头上。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党的各级机关公文版头的形式主要有四种。各级行政职能机关和专业管理职能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制发的各种专用公文由于行业与专业领域的不同,文本格式不同,形成了诸如外交文书、司法文书、财会文书、专利文书、税务文书、医药文书等多种门类的专用文书格式。专用公文的文本格式有的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如合同文书、会计文书等;有的由专业部门提供,如司法文书、科技文书等;还有的是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有相对固定格式的文书,如简报、会议记录之类的管理性文书。 6 .公文有哪些稿本?分别有何作用? 答:稿本是文稿与文本的合称。随着文件草拟、审核、签发、印制、分发以及传阅、存档等各项工作流程的展开,相应地产生了不同的稿本。这些稿本因产生的背景不同,便有不同的名称与涵义,也有着不同的形式与作用。文稿包括草稿和定稿,文本主要包括正本、副本、存本。草稿是按法定作者的意图和要求起草撰写的文稿,主要供讨论、修改、审核、签发。在领导人签发以前,不具有法律和行政效力,不具备正式文件的效用,因此一般不需要存档。定稿是经签发文件的领导人审阅并签署确认的文稿,或是经会议讨论正式通过的最终完成稿,它是印制正式文件的标准和依据,具有法定效力,意味着该份文件由法定作者制作并颁发。正本一般指有规范格式和生效标识的正式文件,是根据定稿印制或缮写、具有标准格式、有负责人签署或盖有社会组织印章的文本,是发文的社会组织向外发出的、收文者开展工作或办事的依据,具有法定的实际效用。副本是再现正本内容和形式特征的复制本,主要用于传阅、参考或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