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负责人非工作谈话不少于2次,其他中层干部谈话不少于1次。4.加强中层干部岗前培训和新上岗中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主要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等。通过培训,使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管理水平、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新的提高。10第四十三条加强实践锻炼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中层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应自觉进行岗位锻炼,钻研本职业务,不断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成为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内行。此外,根据需要与可能,分期分批安排部分中层干部到校内外科研、实训基地和科技扶贫点进行锻炼。第十章考核第四十四条干部考核工作是干部管理的主要环节。要正确地识别和选拔干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必须通过考核,客观评价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也是干部选拔、培养、任用、奖惩、交流的必要前提。在干部考核中,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1.中层干部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方式一般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三种形式。2.中层干部考核的结果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优的重要依据。选拔提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要从考核中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的干部中产生。3.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干部,应视情况作解聘、免职或其他形式的组织处理。4.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达10%或不称职票数与基本称职票数之和达30%,并与考核谈话结果一致,应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列为诫勉谈话对象的干部,原则上应责令辞职或降职使用。第四十五条中层干部应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要求,勤政廉洁。坚持“个人收入申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项制度。党员中层干部应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过好民主生活会等。第十一章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第四十六条后备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实现领导干部正常的新老更替提供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