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楼道内,于是楼道内就被自行车堵得满满当当,上下通行极为不便。有时稍不注意就会被刮倒。居民们也多次将问题反映到物业,物业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但不管还推托责任。一天,我邻居刘某的孩子晚上回来,在上楼时就被挂倒的电瓶车将腿砸伤。经医院检查,脚面骨骨折。治疗期间,花去医药费2300多元。在刘某找到车主解决此事时。车主以刘某孩子把他的车碰倒,车子摔坏了,还没找你赔为由,拒付刘某孩子的医药费。当时,刘某很生气,孩子因为被砸伤休学在家,医药费车主又不管。刘某一气之下,找到小区调委会。冯主任了解情况后,她们一方面找到车主,你将车放在楼道,必然给居民通行带来不便,再者,小区有存车棚,应当将车放在车棚里。车在楼道里砸伤人,你应当承担责任。对方对调委会的责任分析仍然不服气。调委会见调解陷入僵局,就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先是从情、从理方面做对方工作。经过她们反复多次做工作,考虑到对方的实际损失,车主终于同意给刘某一定补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今后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冯主任他们又积极与物业联系并建议进一步完善小区车辆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小区车辆停放。调委会的工作人员们又用她们的热心,为小区居民们办了一件好事。这次又让我感受到了她们的热心。俗话讲群众的事无小事,可小区的事,事事连着百姓的心,哪件处理不好都会影响小区的和谐和稳定。因此,小区的管理缺不了调委会,百姓的生活中离不开调委会,创建和谐社区更需要调委会。调委会是我们的开心锁、连心桥,他们从不计较个人报酬,也不计较个人得失,做起工作来尽职尽责、废寝忘食,只有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一片热心。为了小区的和谐稳定,他们用汗水和辛勤工作培育着小区和谐、文明之花。当得知她们每月的工资只有三四百元时,我对她们更是肃然起敬。我们的社会正是有了像冯主任她们这些默默无闻、不计报酬、古道热肠的调解员们,才使我们的社会少了一份积怨,多了一份和谐。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