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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融资担保行业评优管理办法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以下的计2分。最高得8分,最低得2分。拨备覆盖率计算公式为:(担保准备金÷担保代偿余额)×100%。其中,担保准备金为未到期责任准备、担保赔偿准备与一般风险准备等项的年末余额之和;担保代偿余额为担保业务代偿金额合计的年末数。(六)信息化建设。考核代偿信息库系统、公司网站、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办公系统、征信系统的运行情况,其中提交并使用代偿信息库系统的计2分;有公司网站且运营管理比较好(每周更新网站内容)的计2分,达不到要求的计1分;其余每项计1分,最高得6分。(七)业务合作。加入了全省再担保体系并开展再担保业务的计2分,开展了担保机构之间业务合作的计1分。最高得3分。(八)中小微企业担保比重。以全省中小微企业担保平均比重为基数,计算公式为:(本期中小微企业担保比重÷全省中小微企业平均担保比重)×8分。最高得8分。(九)上缴税金纳税金额500万以上300-500万100-300万100万以下计分5分4分3分2分7(十)行业贡献。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调研计1分;为协会培训提供师资支持或案例支持的计1分;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计1分;在担保理论上不断探索,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担保理论文章,每篇文章计1分;在实践中探索出新的担保模式,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计1分;为兄弟担保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培训,每次计1分。最高得5分。(十一)公益事业。开展了扶贫、助学、助残、救灾等公益活动的,每项(次)计1分,最高得3分。(十二)上级表彰。县级表彰1分,市级表彰2分,省级表彰3分,国家级表彰4分。以最高级别表彰为计分依据,不重复计分。第四条湖南省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奖评议标准(一)在业务领域、业务产品、经营模式、风险管理、企业管理、组织制度等方面有所突破,业绩显著,得到行业认可;(二)在协会组织的年会、理事会、培训班等活动中作典型介绍,积极与行业分享;(三)列入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创新成果和经验介绍,为行业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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