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放心粮油店考核办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93KB

文档介绍
考核验收认定严格按照《德州市放心粮油食品店标准》进行。三、考核验收认定实行专家现场无记名打分制。具体分值如下: 1 、基本条件:需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人员健康证,对以上条件任何一项不具备的,实行“一票否决”。 2、“放心粮油食品店”营业面积 30 平米以上,每少一平米扣2 分(少于 27 平米零分);“放心粮油示范专柜”营业面积 20 平米以上( 10分)。 3 、经营人员稳定状况( 4分)。 4、经营设施状况( 如货架、杂粮柜、保鲜保温设备、油抽等) (8分)。 5 、计量器具状况(是否经质检部门验证)(4分)。 6 、店面装饰(8分) (无“政府放心粮油工程”字样零分, 门面装饰与统一标准走样扣 2分)。 7 、店内外卫生、清洁、通风、明亮状况( 8分)。 8 、店内防鼠、防蝇等设施状况( 4分)。 9 、店内外管线、附属设施布设状况( 2分)。 10 、消防等安全设施( 3分)。 11 、粮油及其他商品摆放状况( 6分)。 12 、店主及营业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状况( 2分)。 13 、出售商品明码标价( 5分)。 14 、商品包装状况( 2分)。 15 、出售商品质量卫生状况( 8分)。 16 、经营人员着装(是否统一、干净)(4 分) 。 17 、营业员服务、态度( 4分)。 18 、经营台账及统计资料报送( 8分)。 19、《统一质量和服务承诺》上墙( 5分)。 20 、德州市“放心粮油食品店”匾牌悬挂( 5分)。(以上 19 项共计 100 分) 四、考核验收步骤及结果认定 1、申报者向“市粮食局放心粮油工程推进办公室”提报申请材料,由该办公室按照《德州市放心粮油食品店标准》进行初步审核。 2、德州市粮食行业协会根据申请规模, 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验收认定小组,对经“市粮食局放心粮油工程推进办公室”审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