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005 年, 北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32808 元。(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0元一天。(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 30年;但是, 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5年。2005 年,北京地区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为 1324 4 元。(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 16周岁的,扶养到 16周岁。对年满 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 20年;但是, 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须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 3年。然后,根据 11项内容和北京标准逐项对号入座,对医疗事故中需要赔偿的部分累计相加,得出总额。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 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比例见第二步) 第五步,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从五个步骤可以看出,在新《条例》下,医疗事故的实际赔偿金额是下无底线, 上不封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