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机制相关法律不完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的代表性须进一步增强; (3)三方机制运行的社会影响力不大; (4)通过三方机制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有待提高。【提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可能以简答题的形式考核,考生需特别注意。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概述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概念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2)劳动法律关系反映和影响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日趋完善。(3)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指引、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 2.区别区别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范畴不同经济基础、内容范畴上层建筑、形式范畴前提不同劳动过程劳动法律规范内容不同劳动法定权利义务范围不同相对广泛相对狭小法律效果不具有法律效果具有法律效果【提示】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可能以简答题形式考核。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 1.根据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分类。将劳动关系划分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法律关系。 2.根据劳动法律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分类。将劳动法律关系分为国内劳动法律关系和涉外劳动法律关系。涉外劳动法律关系指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或称具有外国成分的劳动法律关系。涉外劳动法律关系的涉外因素包括以下情形: (1 )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或无国籍人。(2)该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3)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3.根据劳动法律关系表现形式不同分类。可划分为典型劳动法律关系和非典型劳动法律关系。……( 中间部分略)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