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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核销管理办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资部会同作业队对现场的主材分部位对消耗结存量进行核查。 3.4 工程部以每月 25 日为工程量结算截止日, 提供各个部位的工程量及材料消耗清单。 3.5 设备物资部根据主材采购、消耗、库存及工程量分部位分析主材的消耗是否正常。按月度出台主材核算报表。 3.6 经营管理部对核算报表的工程量进行审核。 3.7 财务部对核算报表中的主材的采购量进行审核。第四章核算周期的管理规定 4.1 项目部应以月度为单位进行主材消耗核算工作。 4.2 每季度对主材进行汇总核算一次, 季度末月 25 日根据经营管理部提供的验工或结算清单对应工程量清单材料消耗量进行对比, 材料计算周期和结算工程量周期应一致。 4.3 完工施工部位应在该施工单元或施工部位全部完成后进行, 对设计工程量和施工工程量进行分解对比材料消耗数据, 做为该施工部位或施工项目的成本核算依据。 4.4 项目部每半年上报主材消耗核算报表给分局设备物资部。第五章考核及奖惩 5.1 主材核算的考核: 材料核算作为项目物资管理一项重要内容, 是工作检查及年终设备物资管理考核的重点。 5.2 主材核算的奖惩: 5.2.1 项目部各责任部门应通力合作配合, 做好主材的核算工作, 撑控制主材的消耗动态。由于相关部门的原因造成主材的核算不能够及时的实施,对相关的责任人处以 200-500 元的惩处。 5.2.2 如造成主材没有核算导致经济损失的,按照企业处罚通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2.3 主材核算的奖励规定: 项目部分季度和年终进行评比, 对在主材核算中工作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季度分别奖励 1000-2000 元和 300-500 元;年终分别奖励 3000-5000 元和 500-800 元。附件附件一单元工程耗用核算对照表附件二甲供物资收发存报表附件三工程主要材料核销对照表附件四考核指标分解表附件五项目部分项工程核销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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