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民族地区的法制教育普及问题影响了人们的婚姻观念,也成为农村婚姻聘礼纠纷的重要原因。五、针对性解决方案针对各少数民族地区婚姻聘礼纠纷中的特殊现状, 笔者整理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方案,以供参考。(一) 做好法律知识宣传, 在聘礼纠纷问题出现时充分应用当地政府疏导调解, 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婚姻聘礼纠纷案例中, 解决好聘礼纠纷问题, 是处理好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 对于少数民族同胞中出现的聘礼纠纷问题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当地政府调解的有机结合, 灵活解决其中的对于事实性质的判定, 就聘礼纠纷中“还与不还”、“为什么还”、“怎么返还”、“返还多少”的问题做出准确判断并让群众理解并接受。(二) 加大婚姻登记制度的宣传, 让登记结婚的观念深入人心; 深入基层探访调查, 加紧完善农村尤其民族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民政部门应该加大宣传投入, 让民族地区群众了解婚姻登记的常识, 以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让广大群众中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抓紧时间完成婚姻登记程序,让纠纷解决有据可循。(三) 在未婚同居案例中要求返还彩礼的, 应从保护妇女权益方面酌情考虑返还的比例。由于在大部分未婚同居的案例中, 女性的群益收到很大程度的损害, 甚至有的还育有子女。在这样的情况下, 法律在不背离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保障妇女权益就涉及到了聘礼纠纷中返还数额的问题, 还有就未婚同居事实中女性权益受损的赔偿问题都会让返还的具体数额有了可酌情考虑的空间。六、结语贵州作为一个拥有众多少数民族的地区, 特殊的婚俗习惯造成的婚姻聘礼纠纷问题成为了我们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环节, 解决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实践对司法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陈群峰. 彩礼返还规则探析[J].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3. [2] 胡云杰. 彩礼给付的性质和纠纷处理探析[J]. 法制与经济, 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