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如发生员工投诉等事项,视情节每次扣 0.5-1 分。 8、出租房屋租金收缴(8分): 出租房屋租金收缴率达到 95% (按总租金计算)。考核标准: 未及时督促造成租金收缴不及时, 每次扣 1分; 收缴率达到 95% 以上,每多 1%加1 分,反之扣 1 分。 9、考勤管理(3分): 每月按期进行考勤汇总, 并通报考勤结果。考核标准:未按期进行考勤管理,每次扣 0.5 分,未按月通报, 每缺少一次扣 0.5 分。 10 、对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指导( 5分) ,对物业公司反映上报的问题及时给予回复处理。考核标准:未及时处理或影响到物业公司工作每发生一次扣 2 分。 11 、做好挂靠项目协调、配合工作( 3分)。考核标准:协调、配合不及时、不到位,每发生一次扣 0.5 分。 12 、法律事务工作( 2分)。考核标准:每发生一次法律事务工作,配合不及时、不到位,每发生一次扣 0.5 分。(二)通用指标(共占 20 分) 1 、部门协调( 5 分):与各部门紧密配合,并为相关部门提供到位的技术支持和内部服务。考核标准:因协调、配合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每次扣 1分。 2、月度工作计划、评估和绩效考核表报送及时性和报送质量(5 分):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表每月 3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主要工作不漏项。考核标准: 迟延 1 日扣 0.5 分。 3、内部监督管理工作(5分):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考核标准: 每发现未严格执行流程或制度( 考勤除外) 一次扣 0.5 分;每发现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 0.5 分。 4、交办工作(5分): 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交办任务以年底汇总的交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每延迟完成一项扣 0.5 分,未完成一项扣 1 分。总经理: 综合部负责人: 2015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