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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对过去经费保障整体水平较高, 已达到或超过落实公安经费保障标准的, 不得降低原来的支出规模。今后, 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逐步提高公安机关的保障水平。(三) 坚持三大原则, 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按照上级要求, 在公安机关经费保障中主要应坚持三大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优先保障的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所需的经费要按照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来编制和落实公安经费预算。从本地财力实际出发,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在保证法定增长项目后, 优先落实公安机关的经费, 确保基本需要和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坚持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财政部门在安排公安机关预算时, 不得与公安机关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挂钩, 全额预算保障,不留缺口。公安机关依法、照章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要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当地财力, 统筹安排公安机关羁押收教场所、基本建设、大宗装备购置和大要案办案经费等专项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三是坚持公安民警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确定符合我市实际、体现公安民警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岗位津贴和警衔津贴;建立和落实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及伤亡保险制度。对负有债务的公安机关, 政府要组织进行彻底清理, 制定债权处置方案, 尽快消化债务。通过努力, 使上级各项经费保障规定及从优待警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公安机关吃“皇粮”,公安民警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和调动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四) 规范经费管理使用, 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市和各区(市) 县公安机关要充分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爱护, 充分理解政府和财政的困难, 管好用好预算资金, 提倡厉行节约, 发挥好资金的最大效益。按照“警务前移、警力下沉、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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