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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方案案例-word资料(精)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必须在窗口期内提出。公司设立三个行权窗口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第 36 个月、第 48 个月、第 60 个月, 在符合行权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受理行权申请。 7 、激励对象承诺对通过激励计划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在授权日起的 2 年内不进行主动处置,包括但不限于私自转让、交换、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8 、虚拟股权授予后经过等待期即可获得行权权利,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虚拟股权分 3 年行权,每年的行权比例分别为 3:3:4 。 9、激励对象每次行权可得激励金额= 该年度可行权虚拟股权数额× (该年度经过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 2008 年度的每股净资产值) 10 、如果行权年度经过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小于 2008 年度的每股净资产,则该期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予以取消。(三) 北京九源网络招聘有限公司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特点1 、北京九源网络招聘有限公司的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管理机构不明确的问题, 没有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职责进行明确, 这会导致在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中出现权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 2、九源公司采取的是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将公司利润予以分配, 而对于大多数初创高科技企业而言, 为了全力聚集资源, 往往并不进行利润分配, 而是将利润留存作为公司发展的资金。例如, 微软公司在其公司上市之前, 甚至是公司上市后的一段时间内, 一直没有利润分配, 因为微软一直把自己看作初创时期的高科技公司。 3、九源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在时限约定方面存在等待期过长的问题。根据九源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其等待期长达五年, 而激励对象要完全获得利润分红则需要九年的时间。这对激励对象利益的实现设置了太长的时间, 可能会导致激励对象因感觉该设计离自己太遥远而不把股权激励计划放在心上,从而达不到股权激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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