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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红利股股权激励方法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04KB

文档介绍
. 红利股的退出: 因红利股属于公司职员在职时的内部定向福利,所以不得继承、转让、出售、赠与等,若职员变动,以离职时上月累计赢余余额为标准,按如下方法处理: l离职退出: ①.计算公式: A.应得红利=基本红利*奖励系数*红利工龄系数=基本红利*奖励系数*(持有红利股年数/3年) 备注:奖励工龄系数最大取值为 2. B.应得现金=转增红利股本金+应得红利。备注:若应得现金≤0,直接取值 0. ②.兑现方法: A.未到退休年龄辞职时兑现退出:奖励系数为 80% 。 B. 意外情况退出(非因公原因出现的病、灾、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的离职):奖励系数为 120% 。 C.退休及工伤退出:奖励系数为 150% 。 D.因违背公司职业道德规范或获刑解雇时兑现退出:奖励系数为 0% 。 l 公司上市退出:按所持红利股 3元/ 股认缴股本或 100% 兑现累计赢余余额。 l公司清算退出:按 100% 兑现累计赢余余额。 4 12. 分红股分配参考表: 享受人员分配方式参考人次每人次参考分红股数-万股总红利股数结构% 备注 1总经理按职位 188 8% 2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按职位 339 9% 3经理及副总工程师按职位 8 1.5 12 12% 4主管及工程师按职位 20 0.8 16 16% 5班组长、技师、文员按职位 30 0.5 15 15% 6年度先进年度考评 400 0.05 20 20% 40* 0.05*10 7备用 20 20% 合计 10 0 100 % 说明:上表未标明的副职按正职的 80% 享受。 13. 特别说明: A. 本激励方案仅为方向性的大致内容,许多参数设置及实施条件要根据各自企业的特点修订完善。所以照搬以上内容实施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B. 若觉得涉及范围太广,可激励到主管级止,并将总激励比例由 10% 调整为 6% ,至于 5、6项可以年终奖的形式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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