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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细胞神经母细胞瘤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静脉滴注,第 1、2日各用 1 次;阿霉素每次 15mg / m2 ,静脉滴注,第 1、9日各用 1次;氟尿嘧啶 10mg /kg,静脉滴注,第 3、8 及9日各用 1次;阿糖胞苷每日 3mg /kg,静脉滴注,第3、8及9日各用 1次。每 3~4 周1疗程。上述联合化疗方案应连用 8个月。(四) 放疗放疗在神经母细胞瘤治疗中之作用相对较小,主要用于①控制不能完全切除的局限化肿瘤及化疗不能完全控制的肿瘤。②对不能作手术切除的肿瘤引起的疼痛或器官功能异常作姑息治疗。③由于 4s 临床综合征对一般低治疗量的放疗(400~800cGy) 有效,故在 4s 期患儿可接受放疗,但由于放疗的致癌作用, 故各临床对 4s期患儿,宁愿先试用化疗。 1 期肿瘤术后给予 15~20Gy ,在 3~4 星期内完成。 2 期肿瘤未完全切除者给予 25~30Gy 。3 期肿瘤不能切除者给予 25~35Gy 。4期肿瘤给 25~35Gy 剂量,骨转移用 6.5~8.5Gy ,48h 内分 2 次放射。特殊 y 期肿瘤Ⅳ,为“诱导”退化,于 1~2 周时间内对肝放射 5~10Gy 。在手术、化疗、放疗之选择上,若各项检查确定可手术完全切除者,则先手术切除;若肿瘤巨大或已有远处转移考,则先作活检,确定诊断,随后即使用强化疗, 在转移灶消失,原发肿瘤明显缩小后,再考虑作手术切除肿瘤。(五) 诱导分化治疗因在体外培养中,用各种药物可使神经母细胞瘤细胞分化成为成熟的细胞(如成为良性的神经节细胞),或促进肿瘤细胞发生凋亡,但在临床上不是所有成神经细胞瘤细胞均可发生诱导分化作用的,故目前选择性地用于某些病例,如 4s 期婴儿病例及强烈化疗或骨髓移植,患儿体内细胞负荷已明显减少后,在维持治疗期应用中最常用的分化诱导因子为:维甲酸、神经生长因子、环单磷酸腺苦(AMP 类似物),但目前临床尚未能证实其效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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