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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服务项目结算管理制度-630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指挥或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加盖红章。(立项单位已经在《单位服务验收确认单》上签过字的,不需在《委外服务验收结算单》上签字。) 4、挂账手续 1 )对于计费金额明确(工作量、计费单价明确)服务项目结算,业务主体单位通知服务单位开具发票,并持《藁城分公司委外服务项目验收结算单》及合同到财务办理挂账手续。《零星工程项目验收结算单》作为备案材料,提交时一式四份,一份基建工程部结算申请人自留、审核负责人各一份、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处各一份存档。 2 )对于计费金额需要依据国家定额或合同约定费率计取的服务项目结算,业务结算单位持审核的《委外服务项目验收结算单》及合同报集团预算,并附相关服务结算资料。业务结算单位持集团预算审核结果通知施工单位开具发票, 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挂账手续。《零星工程项目验收结算单》一式四份,基建工程部结算申请人、审核负责人、集团预算、综合管理处各一份。 5、编号与备案综合管理处负责《委外服务项目验收结算单》编号、备案。五、管理规则 1、结算申请人员必须详细、准确、完整的填写结算单中的各项内容,必须确保附带数据准确,材料完整齐全。 2、审核负责人及立项单位、专业单位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协议条款内容验收、审核服务内容与质量,不得敷衍了事。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附表: 《委外服务项目验收结算单》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附表委外服务项目验收结算单结算申请单位: 编号: 日期: 项目名称合同内容服务单位合同编号总价本期金额大写: 小写:¥项目完成情况说明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说明所附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明细) 结算经办人: 验收、审核结果验收审核签字立项单位项目负责人: 部门领导: 相关部门专业人员: 结算部门审核负责人: 部门领导: 审核部门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备注综合管理处编号、备案注:一式四份:结算申请人一份、审核负责人一份、综合管理处一份,计划财务处(或集团预算)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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