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各部门再传达到各相应工作岗位,操作规程由各部门自行传达。Р4.1.4 总经理、诚信工作小组组长对诚信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对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指示,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传达。Р4.1.5 各部门的日常联络、常规报表、一般信息通报等,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传达、交换信息。Р4.1.6 诚信管理体系、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和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及其实施结果等信息的交流,参见《不符合识别、预防/纠正、信用修复控制程序》中的要求进行。Р4.1.7 内部信息交流通过会议、简报、通知或电话形式予以传达,诚信工作小组就诚信问题或食品安全小组就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进行讨论、分析,力求提高产品质量,避免失信。Р4.2 外部信息交流Р4.2.1 外部信息交流的范围:Р诚信管理、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定要求、新标准出台或标准修改内容;Р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等方面的国内、外信息;Р顾客、社会、政府、公众的要求、希望和抱怨等信息;Р产品重大安全问题在媒体上发布警告信息;Р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编制产品信息和标识。Р4.2.2 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接收来自相关方对公司要求、希望和抱怨等信息,由信息接收部门负责记录,传递给办公室和诚信体系工作小组。Р4.2.3 对于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能处理的信息,应由各部门直接研究、批复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记录、归档。Р程序名称:信息交流控制程序Р编号:Р第3页/共5页Р编制: Р批准: Р日期: Р第0次修改Р4.2.4 对于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无法处理的信息,由各部门及时传达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收信息后,应及时对此信息进行调查、批复和处理,需要时可同其他部门协商处理。Р4.2.5 诚信体系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涉及本公司诚信信息、产品质量的外部信息和产品、原辅料标准、工艺操作规程等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答复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