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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客户经理动态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建议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销业绩。 1 、一次性项目业务收入:数据库商函、邮政广告、邮资封片卡、无名址函件收入、个性化邮票、定向邮品、企业形象期刊、航空票务等, 以一年内实际发生全额计为营销收入。 2 、长效性收入:帐单、商函、景区邮资封片、代收通信话费、代收国税、地税、代扣烟草款、代收石油款、代办电信等, 凡签订合同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合作合同, 此类业务从签定合同后一年内全额计算营销业绩, 一年后, 将不再计作个人新增业绩,但作为对老客户的维护业绩统计。 3 、代理金融业务:含代理储蓄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汇兑业务, 均按照客户经理发展金融业务所实现业务收入的 3 倍,折算客户经理个人及团队业绩。四、将电子商务业务收入纳入业绩工资营销人员发展的电子商务业务, 除按照合同金额计算业绩外, 建议主要针对机票、火车票协议客户的收入, 将折算后市局的实际收入纳入“ 3+1 ”业绩工资考核范畴。五、强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应用加强对系统的应用, 为四城区局和呈贡县局配置 CRM 系统专用 PC, 在营销人员中设置兼职系统管理员。要求系统管理员每日登陆系统, 开展本单位大客户、协议客户用邮合同、客户用邮收入等信息的维护工作。高级客户经理至少每周登陆系统, 填写项目营销日志、分析本单位经营分析报表和 KPI 各项指标,将营销情况向直管领导和营销团队成员通报。客户经理至少每月登陆系统, 核对本人维护的大客户信息及本人营销业绩。六、完善退出机制专职营销人员连续两年营销业绩低于全局当年度人均劳产率的,应当及时调整工作岗位,退出营销序列。七、在销售类营销人员中积极培养营销策划人员在前期的工作实践中, 我局的营销策划团队虽然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但策划水平却未能达到实际工作要求, 其根源在于策划人员对市场、对营销工作的不熟悉, 因此建议在专职营销人员中发掘人才,逐步培养熟悉市场、了解客户、掌握邮政内部处理流程的营销策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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