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从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产生; 2 、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不能满足要求时,由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和相关部门,优先在局劳务基地选择或者对社会上其他分包商进行考察和评价,合格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0 后加入局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列入投标邀请人; 3 、分包商提供相应资质资信资料、劳务工人花名册、技术工人岗位证书、劳务工人劳动合同等资料; 4、公司招议标工作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制度; 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性质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工作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于七日内退还; 6、投标人不得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和违法行为。第三十条招议标的程序 1 、公司劳务主管部门接到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申请表,根据实际分析后报公司招议标工作小组审批。 2、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施工分包招议标文件,并组织相关部门评审, 项目部积极参与。 3、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市场询价和调查。 4 、公司劳务主管部门在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 3 家以上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送标书; 6、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 7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使用局施工分包合同标准文本格式,项目所在地有标准文本的采用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本; 8、招议标过程,接受局总部的监督。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的要求 1、局制定施工分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见:附件 3),各单位招议标时参照执行。 2、招标邀请书。提前 10天通知竟标单位,告之竟标内容与具体时间。 3 、招标须知。包括的内容有:工程概况、施工分包内容及形式、招标时间和地点、责任目标及评分标准、分包单价及包括的内容和范围、材料设备提供要求、周转材料回收率及完好率、现场行政管理、分包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奖罚范围及规定、其他事项、实现劳动力组织责任目标的方案和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