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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研发激励制度最新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即第一年 1-2%; 第二年 0.5 %- 1 %;第三年 0.3 - 0.5 %。 3.1.4 专利申报奖励是指: 研发成果申报专利并取得专利证书的奖励。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型专利三档, 发明专利给予发明者或团队2 万元奖励, 实用新型专利给予发明者或团队 300 0 元奖励, 外型专利给予发明者或团队 500 元奖励。专利申报奖励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 3.1.5 政府申报项目奖励是指:公司部门或员工在向政府申报项目、争取政府资金补助或税收优惠等方面, 积极主持、参与、配合申报所取得成绩的奖励。具体程序及奖励按照《 ZD-ZJYZ-01-A0 项目申报管理制度》、《 ZD-ZJYZ-02-A0 项目申报奖励制度》执行。 3.1.6 股权激励对公司新产品与新技术研发有特殊贡献的业务骨干或技术管理专家,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给予一定的公司股份认购权。 3.2 精神奖励: 3.2.1 公司每年度召开一次优秀研发人员的评选活动, 对成绩突出者进行宣传表彰; 3.2.2 对有潜力、有重要贡献的研发人员送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学习,或参加行业专题研讨会,或去国外学习考察等; 3.2.3 对有进取心、有发展潜力、有敬业精神的员工, 给予独立承担研发课题的机会; 3.2.4 对具有技术管理领导能力或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的人员,职位上给予晋升,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3.2.5 项目组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在研发项目完成进度后, 享受一年一次费用标准为 2000 元/ 人的国内旅游。 4. 奖励的审核及执行研发中心根据上述奖励内容, 结合《年度产品研发计划表》的执行情况,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研发项目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预期效益等。研发中心根据审核结论, 提出奖励建议, 报总裁批准后执行。 5. 本制度由研发中心负责解释。 6.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3 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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