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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和县中药材发展模式的探讨.doc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 政府引进公司, 由公司统一与合作社签订流转租赁土地协议, 再由公司确定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种植, 产品由公司统一收购、加工和销售,创建推广由政府确定的品牌名称, 品牌归属于公司。公司派出技术人员具体指导种植; 从政府、公司、专合组织、社会业主、种植农户中抽取人员成立中间组织,负责综合协调; 以专合组织为联系纽带,引入社会业主(包括种植大户) 、农户实施生产,负责保障根据公司技术人员指导标准统一生产,确保产品标准。二、运行机制以“各负其责”为原则; 成立中间组织。由政府、公司、专合组织、社会业主、种植农户联合成立中间组织。中间组织负责协调、监督公司及专合组织推进产业规划、基础设施、生产技术服务、市场营销、制度体系建设等。政府投入资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管理方面进行建设;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实行六个统一: 统一基础设施建设, 统一生产物资供应, 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创建和商标注册, 统一市场营销。三、利益联结方式以政府为支撑, 打造综合示范种植区, 并引导实现该生产模式; 以中间组织为监督及纽带, 综合协调相关事务, 保障各方标准及意图的实现; 以公司为门面、打造统一的生产标准和技术指导, 以统一的市场拓展作为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实现增收; 以专合组织为生产商, 采用统分结合方式, 把各自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中药材生产的集中集约规模经营。四、优缺点剖析 1. 优点: 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及劳动生产率; 有利于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分散生产经营风险高度集中的矛盾; 易于形成标准化、规模化经营;有中间机构保障各方利益; 2. 缺点: 参与机构较多, 若无强有力的主导机构, 则易造成制度不明确或书面化,导致权责混乱,损害各方利益。缺点规避建议:各方全力保障中间机构的权威性。以上仅供领导及相关人士参考, 若有不妥之处, 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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