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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资本的经营者审批财务预算、制订业绩评价指标及奖惩制度实施对经营者的激励;(三),审批国有资本经营者的财务决算,对国有资本收益分配事项进行财务决策;(四),对国有资本经营者的重大财务活动进行财务监督。第二,企业的财务机制与企业制度密切相关。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先后经历了几个阶段,其根本缺陷在于没有实现真正的产权分离。“两权”没有真正分开,企业经营自主权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无法有效地激励起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而且,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钝化,没有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机制,理顺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没有将财务职能在企业内部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之间实行科学的分工,财务管理的责权利没有具体分解、落实和明确。因此,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也要求财务管理体制的相应配合。在实行政资管理职能分开的前提下,对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体制应做相应的改革。要把国有企业董事、监事、股权代表等的委派权交付给国家。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重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不通过行政手段,而通过经济手段,根据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任用、考核经营者。因此,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助于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从而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的结合。第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机制。近年来,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这种现象说明了我们的经济监督机制很不完善。就国有企业来说,企业内部监督、所有者监督、政府行政监督及社会监督等的关系不能形成一个完整衔接的互控体制,特别是由于所有者缺位导致了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监督弱化。在明确出资人前提下,加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利于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和必要的监控措施,切实加强出资者对经营者的财务活动和经营行为的约束和监督,改变目前对经营者软约束的局面,并为理顺经济监督体系、完善经济监督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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