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重庆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药剂科部分)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2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调整、医保属性等信息实现综合管理。 2、有信息系统联网的处方用药技术支持软件。完善药品查询系统,与药品使用直接有关的人员可方便的查询、适时获得正确的药品信息。 3、药库和药剂室有药品进、销、存、使用等实时管理系统,实行药品定额和数量化管理,包括药品账目和统计、处方点评分析统计等。【B】 1-4 4、有适宜的合理用药监控软件系统,能为处方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并定期更新。【A】 1-5 5、通过用药监控系统,对抗菌药物等实行计算机处方权限与用用药时限管理。㈥、有制度确保对患者调剂、配发药品的正确性【C】 1-9 1、处方(含用药医嘱)调剂,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医院有统一、规范的药品调剂与药品分发系统和管理制度。 3、药品使用应先拆先用,效期近的先用的原则。 4、需冷藏的药品应放置于专用冰箱中,并维持适当的温度,要有温度记录。 5、应尽量避免药品分装,若有进行药品分装,则分装药品应有操作规程,有适当的容器,外包装应有药品名称、计量及原包装的批号、效期和分装日期。 6、门急诊药房实行大窗口式或者柜台式发药;住院调剂室口服摆药区域环境清洁整齐、卫生符合要求;配合急诊应有 24小时的药学调剂服务。 7、调剂作业应有足够的空间与照明,以减少发生调剂错误的可能性。 8、对病房(区)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配发, 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 9、对病房(区)不需要使用的药品定期办理退药, 按照有关规定对退药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质量并有记录。 10、设置中药房与中药煎药室,应符合卫生部《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疗机构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 10.3.1 ) 【B】 1- 13 11、调剂室(不含中药饮片调剂)面积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 12、门诊调剂室面积: 1501-2500 人次/日,面积 200-280 平方米;每增加 1000 人次/日,面积递增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