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4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后,单位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收入计划和支出预算仍由各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门。单位理财机制不变, 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审批及管理等仍由单位负责。单位仍是接受财务审计的主体, 对各项收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纳入核算中心后,对下属单位仍有财务管理职能, 行业报表仍由各部门财务人员(报账员)负责汇总编报。六、做好会计移交工作 1 、单位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前应做好财产清查工作, 在中心确定的结账日前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债权、债务的清理。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要在结账日前全部办理会计核算, 并编制完成当月的财务会计报告。对清理无误的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债务等财务会计资料要一并移交。 2 、单位接到中心正式移交通知之日,应将库存现金存入银行,然后将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中心指定账户, 由中心记入单位分户帐和资金结算手册。 3、建立新账。中心根据会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的要求, 结合集中核算的特点和实际,设置会计科目,登记(录入) 各单位会计科目和科目余额。 4 、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对移交前单位会计业务的真 5 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单位在会计移交过程中有无突击花钱,有无转移资金,账户撤销是否彻底, 收支是否符合财经法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七、目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计划 1 、动员、布置各单位做好银行账户、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核算等会计清理工作, 鉴于各单位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预计清理时间在 2 月内完成,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否则,此项工作难以完成,影响会计核算中心的按时成立。预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挂牌时间为 9 月。 2 、选定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的代理银行。 3 、落实会计核算中心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建议: 工作人员落实后,到安徽省 XX 市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安排在 8 月初。 4 、落实财务核算应用软件的编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