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校务委员会制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名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校务委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无表决权。第二十四条校务委员会讨论议题发生严重分歧时,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必要时可以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协调。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家庭和社会通过校务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是现代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本《章程》(草案)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以《章程》正式文本形式上报老边区教文体局批准、备案。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如需修改,应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老边区教文体局备案。第二十七条校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制定相关工作细则。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校务委员会职责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制度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达到统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一、参加会议人员:校务委员会成员。二、会议时间:每学年集中开会至少两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三、会议内容: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审议决定学校重大决策、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四、参加会议要求:1.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2.会议议题与开会时间须在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3.会议必须备好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存档。4.积极参加会议,除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前请假外,委员应按时到会,并表达意见和建议。5.与会人员要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按会议要求进行表决。6.委员要执行会议决议。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