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撤并离任审计情况;14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三、财务公开的监督内容:1、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2、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资金的使用情况;3、各项收支及往来明细情况;4、农民承担费用和筹资筹劳情况;5、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6、“一事一议”专项经费收支明细;7、村干部工资和奖金补贴;8、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各个协会收支明细;9、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1、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召集。一般情况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3、联席会议决定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统一思想依法办事,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不得强迫命令,搞一言堂。4、遇有下列情况须经联席会议讨论:(1)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向会议报告工作,贯彻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2)讨论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办理本村教育、文化、交通、水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换届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事宜。(4)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5)审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6)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7)兴建学校、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承包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和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初步使用方案。(8)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认为应当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