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和复员转业军人、外派人员增加及企业因规模扩大等因素发生的增人增资或因职工内退、退休、离职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等因素发生的减人减资。-5-第十五条单列工资总额单列工资总额按“增人增资、减人减资”的原则确定。由于企业规模扩大、新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等因素导致的增人增资,且全年职工平均人数确有增长的,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及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指标改善情况合理确定。人均增资原则上按上年度实发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单列的工资总额占本单位全部实发工资总额的比重原则上不得超过3%。下属单位应严格控制职工总量的快速增长,因职工总量(不含新增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的快速增长导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指标下滑的,则不予核定该部分增人增资;因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等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增人增资,按该类人员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合理确定。第十六条***对下属单位报送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审核完成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给下属单位贯彻执行。第四章工资总额预算执行与调整第十七条下属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经***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逐级落实预算的执行责任,确保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目标的实现。第十八条***应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劳资月报系统定期报送反映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统计报表,并建立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制度,同时做好对下级子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6-情况的跟踪、监督和控制。第十九条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当年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基础出现重大变化、经济效益预算目标和预算管理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单位,应于当年10月底前,向***报送调整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再行批复。如遇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应向***提出专题报告,由***进行批复。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正式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