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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有限公司委外加工业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方给予配合。Р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Р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来料进行妥善保管,若产生不良,乙方应按照甲方来料成本进行赔偿。Р乙方应授权随货人员收取货物并签发收货单据,未另行通知的视同送货人员具有与甲方交接货物及签收单据的权利。Р订单交货日期精确到“日”的,应以交货日期当天17:00作为依据确定是否延期,如甲方急需必须精确到“时”的,应在订单上标明具体的交货时点。Р乙方交货时应随货附上甲方指定的“出厂检验合格单”(需向甲方购买),并需填写经甲方认可的送货单。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Р 加工费用结算方式Р加工费用按月结45天执行。(例如:6月份加工的货款应于7月5日至7月10日对帐,对账无误后乙方于7月25日前开具发票,甲方8月15日前付款。)Р对帐中发现的来料丢失或者工废(因乙方加工环节中导致的来料报废率高于双方协商的比例部分),乙方应以甲方的来料成本进行赔偿,乙方同意甲方在相关的加工费用中直接扣除。Р 保密条款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产品检验标准、外观检验标准)、封样图纸、产品价格、数量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及其他有关信息开发研制的产品,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Р如发现泄密情况,一经查实,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并有权就乙方泄密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以方进行赔偿,若涉嫌侵犯产权,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Р甲方的违约责任Р1.在未得到乙方确认前提下,中途变更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等,应偿付乙方未履行加工费总额3‰的违约金。Р2.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Р3.在未得到乙方确认前提下,变更交付货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Р4.甲方若无法及时付款应与乙方沟通协商,若无取得乙方许可的逾期付款,按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赔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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