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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控制出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的问题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孕检一次;对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可组织人员上门服务,定期就地进行孕检,以便及时掌握流动人员的孕情及生育动态,防范于未然。对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应与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五是强化政策导向,不断完善生育政策。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今年8月11月明确提出: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与国家的生育政策有一定关系(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我省的“双农户第一胎为男孩不得生育第二胎,第一胎为女孩方可生育第二胎,严禁生育第三胎”的政策,就对我省的一孩、二孩、三孩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产生明显不同的影响。因此,要不断完善生育政策,发挥政策的导向性作用,引导、激励人们的思想、行动往正确的方向发展。六是强化公共管理,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是国策,执行国策是社会各界政府部门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践来看,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和问题上,单纯靠计划生育部门唱“独角戏”困难很大。因此,必须把各部门动员起来,赋予一定责任,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情况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进行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大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男女平等的舆论氛围,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卫生部门要制定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使用设备的管理制度以及对单位的医务人员实施直接有效的教育管理,堵住“B超”使用的漏洞;教育部门要提高女童的入学率,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溺弃、贩卖女婴及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农部门对“三结合”工作、对纯二女户的扶持可提供资金保障等等。计划生育部门应主动走出去,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按月查访、引产报批、定点接生、死婴核查、责任到人、违规重罚的管理与服务制度,对于领取了二孩生育证,未经批准而擅自终止妊娠的不再安排生育。同时,还要多与各有关单位沟通、交流,以便掌握更多信息,争取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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