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导小组汇报食堂运行情况,不断改进食堂管理工作。Р 7.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年终会同伙监会对食堂进行考核,将落实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情况纳入相关机构的考核内容,同时作为各机构具体责任人的年终述职内容;并决定对卫生检查或考核中表现突出的机构和个人适当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Р 8.主厨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Р 9.食堂卫生工作实行食堂管理员全面负责制,其检查结果列入食堂管理员年度工作考核;食堂卫生实行员工岗位责任制,其检查结果作为员工目标管理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实绩之一,也是其续聘的主要依据。Р 10.因不履行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造成食品变质或其他不安全事故发生,追究其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食物中毒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Р 11.相关检查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食品变质或发生其他不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责任。Р ㈣设立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五四”制和食品安全“五四制”的规定,从采购、拣、切、炒到出售,进行层层把关,杜绝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出售,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卫生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网络,责任到部门、到人。Р ㈤责任追究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或教育不放过,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Р ㈥食堂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Р ㈦对不认真落实隐患整改的单位,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适当的经济处罚。Р 九、本规定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Р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首页123尾页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