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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查验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Р2、食品运输Р运输工具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食品运输时应避免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Р3、温度与湿度控制Р贮存、运输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应当进行全程温度、湿度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符合保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监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Р九、废弃物处置制度Р本单位对于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各类食品;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顾客退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确认不合格的食品,应当按废弃物处置,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弃物的处置应当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同时本单位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置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Р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许可证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经办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等信息。Р十一、食品安全突发时间应急处置方案Р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由专人定期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如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报告。Р十二、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Р定期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临近保质期、超出保质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集中存放、陈列和出售,并作出醒目提示。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超出保质期的食品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处置结果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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