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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民法复习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67KB

文档介绍
概念:属于表示行为的一种,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表示行为。Р特征:(1 )民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2 )民事行为以发生一 定的民事后果为要素Р民事行为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Р答:一般成立要件:(1 )当事人。进行特定民事行为的民事主体;(2)意思表 示。即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 为。РР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答:(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 反法律或行政法规,不损害公共利益。Р民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Р答:(1 )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 )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3 )必 须是双方当事人设定的条件,不能是法律规定的与民事行为效力有关的条件(4 ) 条件必须合法,不能以违反法律的事实作为条件;P121 ( 5 )条件必须是决定整 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百度)Р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的法律后果?Р答:(1 )如果是部分无效,不影响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Р当事人因该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Р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Р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 的财产,返还第三人。P120Р哪些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Р答:(1 )存在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 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 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Р民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 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为民事行为:a.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b.乘 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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