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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学院校内实训(实验)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93KB

文档介绍
由相关副院长、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和投资方相关人员组成。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论证遵循“以专业建设为主,兼顾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Р第五条学院各系、相关职能处室要重视加强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双师型”教师队伍。РР第六条每年___月为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申报时间,___月为论证立项、报批时间,暑期为集中建设时间。Р第七条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实验实训需要,结合当年招生任务和学院发展,提出实验实训室(基地)申请,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填写《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申报书》报___。___负责统报、论证事项。Р第八条教务处根据各系部申报和学院专业设置、学生结构,分析专业与实验实训室(基地)布局、教学与实验(实训)的关系,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进行宏观控制。Р第九条实验实训中心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拟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规划,___已经审批立项的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完成,指导各系部对投入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基地)搞好日常管理。Р第十条财务资产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场地的选择,与学院投资方的相关业务协调,经费审核,设备帐卡物的规范管理。Р第十一条建设流程。(见附件)Р第十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完成后,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___一次,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从使用效益、管理水平、设备使用率等多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Р第十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由学院纪检部门牵头对整个过程实行监察。РР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Р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学院发布之日起执行。РР 范文仅供参考РР 感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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