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这群小孩。开始时,大伙很是热情地对待这个灯。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上帝总是没有再次出现。大多数小孩逐渐放弃了,而且不断地嘲弄一个小男孩,因为他还坚持每天擦拭他的灯。终于有一天,上帝出现了。除了小男孩的灯,所有其它的灯全是厚厚的灰尘。于是这个小男孩成为了天使,剩下的其他人还是在那里唉声叹气:说早知道这个结果,我们也天天擦试自己的灯了。试问:如果上帝再给这些小孩一次同样的机会Р,他们会怎样?可能会有人坚持到底,但还会有人放弃。责任,是一个很简单的词汇。但是要能够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实践下来,会有怎样的结局呢?有多人人可以有小男孩的责任心呢?如何管理一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呢?Р在《管理的实践》的结语中,德鲁克给我们带来了一缕思想的清风,他说:“公司不能自称(绝对不可自称)是员工的家、归宿、信仰、生命或命运。公司也不可以干预员工个人的私生活或者员工的公民权。将员工与公司联在一起的,只是一份自愿的、随时可以被取消的聘用合同,那可并不是一条神秘的、不可撤销的纽带。”正确地定位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可以为组织和个人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烦恼。那么,个人与组织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组织需要个人为其做出所需的贡献;个人需要把组织当成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工具。”德鲁克用清晰和简单的语言帮助我们理清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Р我们要重新审视曼德维尔的那句“私利邪恶成了公共利益”的格言。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把社会利益变成企业的自身利益。管理者必须将这一基本信念落实到每一个决策和行为之中。这是管理者最最重要的终极责任。而管理的终极之善是改变他人的生活,这里同时包含了企业的社会责任。Р一本优秀的著作就是一座挖不尽的宝藏,可以陪伴人的终生。这样的著作一旦诞生,就已经独立于作者、独立于时代,属于每个读者自己。这样的书是永恒的、跨越时空的。我想,“管理学大师中的大师”的彼得·德鲁克先生的《管理的实践》就是这样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