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招标投标法律风险及防控(含案例)

上传者:upcfxx |  格式:pptx  |  页数:68 |  大小:2359KB

文档介绍
佳合作伙伴的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是招标投标法的灵魂。二、招标阶段法律风险防控招标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点:招标条件不具备的风险招标形式不合法的风险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编制、修改、发出的风险资格预审和项目踏勘中的风险擅自终止招标的风险招标单位人员泄露保密信息的风险虚假招投标的风险1、招标条件不具备的风险招标通常需要具备的条件:一般条件招标人主体适格招标项目已经成形招标条件已经明确招标资金已经落实其他条件……如果条件不具备,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招标条件不具备的风险表现形式:项目未立项未经批准就开始招标;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还未获批准;土地、规划手续不齐;资金来源还未落实到位。不利后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招标无效;项目最终未获批准,前期费用损失;投资超预算。风险防范:所有批准手续齐全后再做招投标的工作,严格按照概算批准的数额控制招标。2、招标形式不合法的风险招标形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议标”不属于招标范围,实质上是一对一的商务谈判。法律规定:以公开招标为原则,以邀请招标为例外。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邀请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招标无效。民营企业邀请招标虽不会无效,但排斥了潜在竞争者,不利于发现最佳合伙伙伴,损害股东利益,老板不高兴。2、招标形式不合法的风险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审批权限上收。建立自有招标公告平台或者租用第三方公告平台,充分吸引潜在竞争者。建立和完善供应商数据库和黑名单。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