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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律风险及防控实务专题培训-定稿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6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认定,刘某所泄露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初步标底属于国家秘密,刘某接受国家机关的委派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的招评标活动,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对在招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其应当予以保守。刘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故意将上述国家秘密告知不应知悉的投标人,情节严重,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示:自由是无价的,触犯刑法的事情千万别碰!目录一、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范二、法定招标范围与组织形式三、招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五、开标与评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六、定标与合同谈判阶段法律风险防控一、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施行)部门规章(常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13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7月1日施行)招投标立法动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国务院法制办已经于九月底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国家发改委、人事部共同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63号),建立了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两个办法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规范的效力顺序行政法规法律法律规范的效力顺序?地方性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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