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审批就招标领导被免职某国有公司计划投资一亿元资金建设新办公楼,因公司没有建设工程方面人员,公司在开始建设之初先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聘请了一家建筑管理公司,并交纳了前期管理服务费一百多万元。但是,该公司的新建办公楼计划未获得上级主管机关的审批,新办公楼项目无法建设。根据该公司同建筑管理公司的协议,已缴纳的一百多万元的前期管理服务费不于退还。国有公司白白损失了一百多万元,公司的主管领导因为此事给国家造成了财产损失被上级主管部门免职。二、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的风险防范表现形式: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3、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4、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二、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的风险防范不利后果:1、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导致工程管理不顺畅,不利于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控制工作;2、转包或分包单位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较差,容易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二、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的风险防范风险防范:1、将专业分包项目在总包招标时明确规定做单独分包招标,如消防工程等,这样便于发包人控制;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并设定严格的违约责任;3、加强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要求监理单位严格监督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被配套奖惩措施。案例二、上海11.15火灾事故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28层的一栋大楼发生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