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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ppt  |  页数:68 |  大小:981KB

文档介绍
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二、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搞权钱交易,使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采购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灾区;三、一些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相互串通,围标串标,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四、认真总结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制定出台配套行政法规,将法律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五、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充实完善有关规定,进一步筑牢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采购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屏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出台背景二、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三公”原则公开是基础坚持“三公”原则,创建阳光采购公开原则是指招投标的程序应透明,招标信息和招标规则应公开,有助于提高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积极性,防止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滋生。公平原则是指参与投标者的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所有投标人的机会平等,不得实行歧视。公正原则是指投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评审,市场监管机构对各参与方都应依法监督,一视同仁。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招标、投标人都应诚实、守信、善意、实事求是,不得欺诈他人,损人利己。“诚实信用原则”要求重合同、守信用是对当事人利益之间的平衡。陪标为投标单位私下里与招标机构达成协议使招标机构在招标信息发送,时间安排等环节作出让公众无法知晓、难以参加的设计,并联系几家并非真正投标的商家,来虚拟投标,变相的使招标活动具有合法的外衣。串标、围标是招投标活动过程中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较强的一种现象,是在利益驱动下,投标单位之间,甚至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联盟。这种现象在竞争市场中表现的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投标单位部分联盟或全部联盟,抬高报价,使招标单位利益受损而不易查证。性质恶劣的时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达成权钱交易,通过资格预审默许并精心安排,使串标、围标现象成为可能。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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