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口头医嘱的是与非课件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ptx  |  页数:15 |  大小:193KB

文档介绍
在抢救或手术中不方便开具书面医嘱而口头发布的医嘱。? 解读:根据该定义,口头医嘱的下达与执行仅限于抢救或手术中,且当时开具书面医嘱不方便,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Р二:口头医嘱不规范使用的法律风险Р临床管理中常见的不规范开具口头医嘱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夜间或者病房值班医生因出席急诊、其他科室会诊或临时手术而离开病房的期间。值班护士发现患者发生病情变化后报告夜班医生或电话通知外出医生。这种情况下,医生根据护士汇报的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后,大部分医生会通知听班医生或者亲自到患者床前查看患者,然后下达医嘱由护士执行。部分医生由于制度意识不强,认为护理人员小题大做,未查看患者的情况下口头下达医嘱由护士执行,或直接嘱咐护理人员继续临床观察。Р三、口头医嘱不规范使用的法律风险Р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师实施诊疗,出具医学文件,必须亲自诊查。护士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医嘱,应当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意见,必要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Р口头医嘱不规范使用的法律风险Р患者接受的任何一项诊疗均来源于医嘱,即使是正确规范的医嘱,因医学科学本身的局限性、病情的复杂性、患者的个体差异、诊疗措施本身的风险性等有可能给患者带来难以预见的医源性损害。而不规范使用口头医嘱则具有更大的风险性,是对患者生命与健康安全的忽视。如因违反以上规定对患者造成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四、对临床护士说的话Р长期以来,在医护的工作配合中,护士始终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对于医生开具医嘱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往往不敢发声或发声后也不能得到正确、及时的回应。一旦发生纠纷,因医疗机构内部处于管理岗位的大部分也是医生专业出身,在内部追责方面,护士也很难为自己争取利益。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